您所在的位置: 首页专项规划和区域规划
索引号: MC001-C0000/2018-00004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政府办 发文日期 2017-12-19
文号: 泰高政办发〔2017〕162号 文件下载

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高港区创新发展“六大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泰高政办发〔2017〕162号


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高港区创新发展“六大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园区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各有关部门(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市创新发展大会精神和曲书记批示要求,现将《高港区创新发展“六大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bet365娱乐场开户办公室

2017年12月19日


高港区创新发展“六大行动计划”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县域创新驱动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7〕43号)和全市创新发展大会精神,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积极探索具有区域特点的创新驱动发展之路,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习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五大发展理念,坚持把创新驱动摆在发展全局的核心位置,牢牢把握建设“港口名城”和打造“实力高港、精致高港、魅力高港、幸福高港”的重点任务,以体制机制创新为保障,深入落实科技创新工程,加快建设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紧密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全面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和持续创新能力,大力营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浓厚氛围,进一步完善区域创新体系建设,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努力让科技创新成为我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引擎。

二、总体目标

到2020年,创新型城区建设和区域可持续发展取得显著成效,基本形成与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布局合理、良性互动、运行高效、富有特色的区域创新体系,自主创新能力显著增强,经济发展质态显著优化,创新资源配置效率显著提升,创新成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驱动力。

——自主创新能力显著增强。企业创新主导作用更加突出,产学研协同创新机制日益完善。

——经济发展质态显著优化。产业转型升级取得重要突破,产业结构加快由中低端向中高端迈进,创新成为促进经济增长和就业创业的新引擎。

——创新资源配置效率显著提升。人才、资本、技术、知识自由流动,创新成果得到充分应用和保护,创新创业活力充分释放,创新要素市场基本健全,区域创新能力和人才竞争力显著提升。

三、重点任务

(一)实施开发区改革创新行动计划

进一步完善开发区规划布局,加大基础设施投入。做大做强主导产业,培育产业特色鲜明的品牌园区。加强与大院大所的合作,结合园区主导产业,支持园区与大院大所合作共建一批研究院和产业技术研发中心。加强与骨干企业、科研机构的合作,高标准建设一批科技成果转化基地、创新孵化器等。对照标准找问题,对照先进找差距,对照差距找措施,推动开发区在省市综合评价中“争先进位”。

主要目标:

泰州港经济开发区2017年挺进全省前十强,2020年前创成国家级经济开发区,临港经济园和泰州港核心港区2020年前分别创成省级、市级高新区。

主要工作内容:

致力特色发展、创新发展、集约发展,实施“一园一城一创”工程。“一园”,即:大力发展智能制造,依托以万向精工为龙头的20多家规模以上汽车零部件生产企业,建设国家级汽车零部件生产基地,加快与吉林大学共建吉林大学(泰州)汽车动力传动研究院,尽快推进汽车整车项目正式落户,在长江大道以东、南官河以西打造“泰州国际汽车产业园”;“一城”,即:围绕城市“东进”发展方向,加强与大院大所的对接合作,在引进国字号、省字头的研发机构上取得更大突破,积极引进高校、科研院所入驻凤栖湖周边区域,同时整合三大园区科技创新资源,建设科技广场,打造科技服务集聚区,大力发展新兴产业,将东部新城打造成“创新新城”;“一创”,即:坚持创建国家级经济开发区不动摇,确保年内泰州港经济开发区挺进全省开发区“第一方阵”、省级开发区前10强,2020年前创成国家级开发区,临港经济园和泰州港核心港区2020年前分别创成省级、市级高新区。

(二)实施高新技术企业“育苗造林”行动计划

以培育高新技术企业为目标,合理配置科技资源,加强政策引导,激发企业创新动力,加快打造一批科技水平高、创新能力强、发展后劲足的高新技术企业,尽快形成创新型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小微企业集群发展的良好态势。

主要目标:

从2017年起,每年新增10家以上高新技术企业。到2020年,全区拥有10家以上创新型高新技术领军企业,100家以上高新技术企业,100家以上企业进入省级高新技术培育库,200家以上科技型小微企业的梯次发展格局,提前两年完成我区“十三五”高新技术企业培育目标。

主要工作内容:

1.建立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开展高新技术企业培育专题调研,深入全区各类企业排查摸底,遴选所有符合产业发展方向、具备一定创新能力和较高成长性的企业,建立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动态管理库,及时掌握更新入库企业核心知识产权、高新技术产品收入、企业研究开发和科技成果转化等企业主要创新指标,为高新技术企业的培育、申报提供信息索引和工作指导,力争更多的企业纳入省级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管理,提高我区高新技术企业创建的成功率。

2.加强企业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培育。结合知识产权工程师培训计划及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标准化示范创建计划,加大企业技术骨干和管理人员培训力度,支持和帮助企业建立和利用专利信息数据库。专利资助资金重点支持列入培育计划的企业申请国内外发明专利,帮助入库企业尽早获得对其主要产品发挥核心作用的知识产权所有权,努力破解高新技术企业创建的前置性难题。

3.不断完善创新服务模式。区科技系统成立“高新技术企业培育服务工作队”,对所有入库企业采取“一企一策”的方式,围绕高新技术企业创建条件“补缺培优”,开展全流程、专业化的定向服务。区科知、财政、税务等相关部门定期开展高新技术企业创建业务培训班、企业创新沙龙等活动,开展企业职工的在岗学历教育和培训,规范企业财务管理,为高新技术企业的申报和高新技术企业政策的享受提供基础条件。同时,加快引进和培育一批专业科技服务中介机构,尽快形成我区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全流程服务体系,培养更多的小微企业成长为高新技术企业,从而构建“金字塔式”的高新技术企业成长梯队。

4.加大政策支持力度。集成各类科技创新政策,对入库企业给予重点倾斜、重点支持。切实落实好省“创新40条”、市“创新券”、区“创新十条”中对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创建的各项奖励政策,优先支持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各类国家、省市科技计划项目。建立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及办理流程告知制度,努力实现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应享尽享。

(三)实施产学研协同创新行动计划

以构建市场为导向、企业为主体、产学研紧密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为目标,构建“企业出题、院校解题、政府助题”合作模式,形成我区“两团两挂两行”政产学研合作长效工作机制,全面助推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提升。

主要目标:

每年组织1-2场综合性和10场以上“走出去”、“请进来”专题性产学研活动;年发布高校科研院所科技成果500项以上、征集企业创新需求100项以上;年新增产学研合作意向性协议60项以上、校企联盟15家以上、产学研联合体15家以上。到2020年,实现80%以上规上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或科研团队形成产学研合作关系。

主要工作内容:

1.继续开展“蓝火计划博士工作团”和“技术专家巡诊团”服务。“蓝火计划博士工作团”:依托“蓝火计划”平台,联合教育部科技发展中心,根据企业技术、人才需求,经过企业和博士的双向选择,每年组织一批在校博士入驻我区相关企业开展一个月左右时间的技术服务,帮助企业解决技术难题,并持续开展技术服务一年以上。通过入驻博士,促成企业与博士所在研发团队、所属院校建立稳定的产学研合作关系。“技术专家巡诊团”:根据企业需求,借力“泰科易”、“中国技术在线”平台,邀请高校院所、行业专家来我区不定期开展技术巡诊活动。分产业组织行业专家集中巡诊,“对症下药”,根据企业个性难题开展定制服务,“一对一”邀请专家上门,开具“良方”。全年开展专家巡诊100人次以上,巡诊企业不低于50家。

2.大力推进“企业挂靠院校”和“专家挂职企业”工作。“企业挂靠院校”:以校企产学研合作项目为纽带,引导支持我区企业挂靠省内外高校科研院所,借力高校科研院所的实验平台和科研力量,提高企业新产品的研制和开发能力,并促成企业与高校院所达成长期合作协议,力争通过三年的努力,使我区80%以上的规上企业至少挂靠一个高校科研院所或科研团队。“专家挂职企业”:针对一些校企合作基础较好的企业,鼓励企业与合作院校深入洽谈,争取合作院校安排专家教授到企业担任技术副总或副总工程师等职务,巩固双方合作基础,提升企业研发水平和创新氛围。每年至少柔性引进5名左右高校院所科技人才到企业挂职。

3.持续组织“企业院校行”和“专家高港行”活动。“企业院校行”:本着重实效轻形式的要求,通过征集梳理企业技术需求,组织区内企业深入高校院所实验室、新品展示室等,让企业了解本领域本行业科技发展动态,了解最新科研成果,明晰企业新品开发和转型升级方向,嫁接高校院所新技术和新项目。“专家高港行”:结合我区产业和企业实际,组织相关高校科研院所专家教授赴我区考察指导,寻求校企合作项目。每季度组织“请进来”和“走出去”对接洽谈活动不少于2次,全年企业与高校建立“校企联盟”15家以上,签订产学研合作协议60项以上,并认真跟踪对接在谈项目,全力做好科技服务,促进产学研合作项目早签约、早落地、早见效。

(四)实施企业研发机构建设行动计划

鼓励企业采取自建、合作共建、企业集团组建等多种方式,建设各类研发机构。积极吸引高校专家教授、研发团队直接参与研发机构建设,引导企业向共建研发机构延伸,不断提升建设水平。

主要目标:

2017年,力争实现大中型工业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研发机构建有率达95%以上;到2020年,大中型工业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研发机构建设实现全覆盖目标,全区60%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建有研发机构,培育省级以上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6家以上,全区研发经费投入占GDP比重保持在3.8%以上。

主要工作内容:

1.提高企业研发机构建设覆盖面。按照“有技术人员、有固定场所、有研发经费、有研发设备、有具体研发方向”等基本要求,鼓励企业采取自建、合作共建、企业集团组建联合研发机构等多种方式,建设研发中心,检测中心、设计中心、中试基地等各类研发机构。同时创新实施企业多研发中心模式,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在北京、上海、南京等高校集中地区建立研发机构。2017年,力争实现大中型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研发机构建有率达95%以上,到2020年,全区60%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建有研发机构,大中型工业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研发机构建设实现全覆盖目标。

2.完善企业研发机构建设的动力机制。将规模以上企业研发机构建设纳入对各园区、镇街科技创新工作年度考核目标,并开展研发机构数量和运行质量的双重考核外。加强各类科技政策的宣传辅导工作,进一步研究制定调动企业创新热情的措施和办法,优先推荐建有企业研发机构的企业申请各类市级以上科技计划项目。

3.支持企业加快建设高水平研发机构。支持企业加快建设高水平研发机构,择优推荐申报省、市级企业工程中心,提高企业技术自给率。支持省级以上重点企业研发机构构建技术研发体系,开展研发管理体系贯标和创新方法培训,引导企业从研发战略、组织结构、资源配置、研发控制等层面构建高效的研发体系,加快推进研发机构提档升级。积极吸引高校专家教授、研发团队直接参与企业研发机构建设,引导企业由校企技术合作、项目合作向共建研发机构延伸,推动企业从跟随式研发向领跑式研发转变,重点合作建设一批规范化、有特色的企业研发机构。每年推动企业与高校合作共建研发机构4家以上。

4.增强企业研发机构创新能力。引导和支持规模以上企业研发机构进一步完善功能,不断推出具有高增值效益的新产品,提高市场占有率。加快高层次人才的引进和培养,提升企业研发机构建设水平。鼓励企业争创市级以上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工程试验室(工程中心)、院士工作站、博士后工作站、研究生工作站等。2017年,力争全区新建市级以上企业研发机构10家以上,全社会研发经费投入占GDP比重保持在3.8%以上。

(五)实施创新创业离岸孵化行动计划

努力构建创新创业离岸孵化网络,通过对源头创新项目离岸孵化、在岸产业化,引用一批高端人才,孵育一批创新型项目,培育一批创新型企业,引领我区抢占产业制高点,推动优势特色产业迈向中高端,实现全区产业整体转型升级。

主要目标:

建立较为完善的创新创业离岸孵化工作体系,全区建设高质量离岸孵化基地保持在30个以上,每年新增在孵项目180个以上,落户创新型项目80个以上。积极推进本地创新创业载体建设,到2020年,全区建成国家级孵化器和众创空间各1-2家,实现省级孵化器园区全覆盖,市级众创空间全覆盖。

主要工作内容:

1.建优孵化基地。把控基地建设质量,侧重考核在孵项目、落地项目的质量,以落地项目的产业引领、人才层次、经济效益作为衡量孵化绩效的主要指标。建立基地淘汰滕换机制,对“挂名”基地、“空壳”基地、“僵尸”基地,坚决予以淘汰滕换。围绕我区大健康、装备制造等主导产业强链补链扩链的需求,瞄准在行业内有影响、科研上有优势、产业上有关联的高校科研院所,主动介入对口高校院所创新型项目的研发和攻关,有针对性的再建一批高水平的离岸孵化基地。

2.培优孵化项目。实现基地研发孵化和企业创新需求的有效对接,由基地提供订单式的研发服务,促进项目早日投产见效。建立孵化基地项目管理库,实现资源信息共享。引导和推动创投机构加强对孵化项目、种子项目和创业项目的投资。加强孵化项目的跟踪,积极组织创新型项目参加各类创新创业大赛,引导更广泛的社会资源支持创新创业,吸引更多的优秀企业、创业团队创新创业。

3.加快资本集聚。创新财政资金支持方式,探索设立创新创业离岸孵化专项基金,更多地投向各类在孵项目和种子期、初创期科技型小微企业,大力扶持创新创业离岸孵化,促进离岸孵化项目产业化。用足用好我区科技型中小企业风险补偿资金,并根据企业需求适时增加资金规模,稳步扩大“苏科贷”的覆盖面,逐步缓解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难以及初创型企业、在孵项目初期市场化资金不足等问题。2017年,“苏科贷”贷款余额超5000万元,到2020年,全区“苏科贷”贷款余额累计超3亿元。

4.强化要素保障。引导园区、镇街加强建设标准厂房、孵化楼或改造旧厂房,用于承接项目落地。围绕本地产业方向、企业需求,努力打造“一园一特色”的专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形成创新创业全链条式扶持。2017年,力争建成高新区国家级孵化器。到2020年,实现省级孵化器所有园区全覆盖,市级众创空间所有园区、镇街全覆盖。安排科技创新专项资金,对建成并实质运营的离岸孵化基地给予运营补助,对离岸孵化在岸落地项目建成投产的,按其投资规模给予一定比例的奖励。对经离岸孵化引进的项目在投产当年按其投资规模给予投资主体奖励。以“店小二”式专业化服务抓好离岸孵化各个工作环节,为研发团队和在孵项目提供办公、路演、会议、活动、投融资对接等孵化所需空间和办公设施,精准了解创新创业人才、团队发展过程中的“痛点”所在,帮助其克服困难发展壮大。

(六)实施知识产权和质量强企行动计划

实施重点企业专利和质量工作“一企一策”制度,培育一批知识产权数量和质量较高、知识产权运用和管理能力较强,具有品牌影响力的知识产权强企。

主要目标:

2017年全区专利申请量突破4200件,其中发明专利申请量达到1500件以上,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在22.4件以上。“十三五”期间,专利申请量和授权量实现年均增长20%以上,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达25件以上。到2020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专利申请实现全覆盖,高新技术企业普遍拥有发明专利。全区新培育知识产权密集型企业达10家,年申请专利超过20件的企业达15家。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达35%。新增驰名商标1件、省著名商标12件、省名牌产品3个。

主要工作内容:

1.加强宣传培训,激发企业创新创造意识。制定实施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主要负责人轮训计划,提升企业家知识产权意识,2017年完成列统企业负责人轮训任务。定期组织企业家沙龙,分行业分区域开展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等研讨,推动企业实施知识产权战略,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大规模、多层次组织企业知识产权工程师培训,提升企业知识产权管理人员及科研人员的知识产权基础理论和专业化水平。2017年,全年培训企业知识产权总监、企业品牌管理专业人才、企业知识产权工程师500人次。

2.突出信息利用,提高企业知识产权创造效率。建设省知识产权示范园区专利导航数据库,引导企业利用知识产权信息跟踪全球产业前沿技术动态,提高知识产权创新创造水平和规避创新风险能力。指导企业结合自身需求建设个性化数据库和有效使用商业化数据库,鼓励企业在研发、生产、销售、并购、重组等环节开展知识产权评议,提高知识产权信息利用水平。2017年,实现40%以上企业建立知识产权信息利用制度,形成常态化的知识产权信息利用机制。

3.加大“贯标”力度,推动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化。实施“企业知识产权标准化管理工程”,加大高新技术企业、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上市企业和外向型企业实施《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国家标准推进力度,建立科学、规范、系统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完善“贯标”工作推广、培训、评价、咨询服务体系,引导企业在领导、机构、人员、经费“四落实”基础上,有选择、分步骤实施“贯标”工作。2017年,全区消灭“零专利”企业15家以上,大中型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发明专利拥有率达70%以上,全区30家企业完成知识产权管理规范贯标备案,培育省级先进单位1家。

4.注重示范引领,打造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实施“企业知识产权战略推进工程”,建立知识产权工作“一企一策”制度,引导企业建立高水平的知识产权管理组织体系、高效率的知识产权信息利用体系和明晰的知识产权资产管理体系。支持创新型企业瞄准国际先进水平,以高校院所优势学科专业、重点研发创新平台等为依托,联合组建高价值专利培育示范中心,提高知识产权成果产出。2017年新培育知识产权密集型企业2-3家,由企业牵头与高校、中介机构联合组建高价值专利培育中心1家,新培育产业战略领导型高价值发明专利3-4件。

5.发挥品质的核心作用,深化质量提升行动。实施品牌提升工程,引导企业加大自创和收购、创牌和保牌力度,瞄准“专精特新”方向,采用国际标准或行业先进标准,发展个性化定制、柔性化生产,加快产品更新换代步伐。到2020年,新增驰名商标1件、省著名商标12件、省名牌产品3个。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部门要依据本方案,结合自身实际,突出各自特色,强化本地、本部门科技发展部署,做好与本方案提出的发展思路和主要目标的衔接,加强重大事项的会商和协调,做好重大任务的分解和落实。

(二)加大科技投入。坚持把科技投入作为战略性投资,舍得下本钱,拿出钱来搞创新,确保财政科技投入优先安排、持续增长。完善财政科技投入方式,显著提升“引导性”投入的比重,推动更多的社会资本进入科技创新领域,努力形成政府引导与市场机制相结合的创新投入机制。加强财税政策对创新的支持,进一步落实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等优惠政策,优化操作流程,努力做到应免尽免、应减则减。

(三)深化科技管理体制改革。加强科技体制改革的统筹规划和系统推进,在促进全社会科技资源高效配置和综合集成、推进科技经济更加紧密结合、激发各类创新主体活力等方面取得突破性进展。充分发挥科技部门在全区科技资源配置中的管理职能,完善科技部门与其他部门在政策制定与落实、产业技术创新等方面的协调机制,加强工作联动和创新资源的整合。针对性制定相关扶持政策,加大产业、土地、财税、金融等方面的政策创新和落实力度,充分发挥政策的激励引导效应。

(四)优化创新政策环境。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支持创新驱动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用好我区“创新十条”、“人才十条”、“工业十条”等政策,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地生效。重点抓好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减免、市科技创新券、区科技创新奖励等政策的落实。改革创新要素的投入方式,探索实行科技经费“拨加投、拨加贷、拨加保、拨加奖”,逐步建立科技和金融紧密结合的新机制。


附件:高港区创新发展“六大行动计划”目标任务分解表.docx